信用保证保险(简称“信保”)自在我国保险市场崭露头角以来,已走过十余年的发展历程。这十年间,信保产品从初期的探索尝试,到快速扩张,再到如今的规范调整,既见证了市场的蓬勃活力,也暴露了风险管控的重重挑战。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责任”)的遭遇,尤为引人深思,堪称行业发展的深刻注脚。
一、 十年历程:从高歌猛进到风险出清
信保业务的发展,与国内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勃兴紧密相连。大约自2013年前后,随着P2P网贷、消费分期等模式的兴起,为其提供风险保障的信用保证保险迎来了高速增长期。保险公司通过承保此类业务,迅速做大了保费规模,但也随之嵌入了底层资产(主要是个人或小微企业的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
初期,行业普遍对联合贷款、助贷等模式下的风险估计不足,风控措施相对粗放。随着经济周期波动、部分合作平台经营恶化,以及2020年以来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信保业务隐藏的巨额赔付风险开始集中暴露,导致多家险企出现严重亏损。监管部门随之出台多项规定,严控业务风险,推动行业从追求规模转向注重质量与风险可控。
二、 个案剖析:人保之“最惨”与长安之“最伤”
1. 人保财险:规模之累,亏损之巨
作为行业龙头,人保财险的信保业务规模一度领先。其与多家大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承保了海量的消费金融类信用保证保险。正是庞大的业务体量,在风险来临时转化为惊人的赔付压力。公开财报显示,其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在风险暴露期连年出现数十亿乃至上百亿元的承保亏损,严重拖累了集团整体利润,被市场称为“最惨”。这深刻反映了“规模至上”思维在复杂信用风险面前的脆弱性,以及巨头转身、消化历史包袱的艰难与阵痛。
2. 长安责任:模式之困,偿付之危
长安责任的案例则更具警示意义。其曾深度介入P2P网贷平台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甚至采用了类似“兜底”的模式。当合作平台大面积“爆雷”时,长安责任作为风险最终承担者,面临了远超其资本金承受能力的索赔,直接导致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一度降为负数,触及监管红线,公司经营陷入极度困境,被称作“最伤”。这一案例极端地揭示了部分险企在业务拓展中风险意识淡漠、公司治理与风控能力严重缺失的问题,几乎将公司推向绝境。
三、 反思与启示:风险为本,行稳致远
人保与长安的案例,虽程度不同,但根源相似:在追逐保费增长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信保业务“经营的是信用风险”这一本质,低估了经济下行周期与特定商业模式(如部分互联网金融)蕴含的系统性风险。
它们的经历给整个行业带来了沉重而宝贵的教训:
- 风险定价是核心能力:信保绝非简单的“通道”业务,必须具备独立、审慎、基于大数据和周期的风险定价与评估能力。
- 合作方审查至关重要:必须对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合作方(如网贷平台、助贷机构)进行穿透式管理,严格审查其风控能力和资产质量,避免风险传染。
- 资本约束是生命线:信保业务,尤其是融资性信保,具有潜在的巨大损失可能性,必须建立与风险暴露相匹配的资本储备,严守偿付能力底线。
- 监管引导不可或缺:监管部门及时出手,划定“红线”、抬高门槛、压降风险敞口,对于纠正市场失灵、防止风险扩散、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本源起到了关键作用。
信保产品十年的发展,是一部跌宕起伏的风险教育史。人保的“惨”与长安的“伤”,是用巨大代价换来的行业清醒剂。信用保证保险仍有其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消费和小微企业融资的社会价值,但发展的前提必须是“风险可控”。唯有真正树立起“风险为本”的经营理念,强化全流程风控,平衡好规模、效益与风险的关系,保险业才能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守护好自身的稳健根基,实现真正的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