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现决定在行业内推行食品安全企业资质信用认证,并配套建立信用担保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与意义
实施食品安全企业资质信用认证与信用担保,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信用评价体系,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管理、履责及历史表现进行综合评估与认证。此举有利于:
- 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建立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机制,优化行业生态。
- 为监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提供依据。
- 通过信用担保,降低优质企业的市场交易成本,增强其发展动能。
- 提升消费者信心,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 认证范围与内容
- 认证范围:覆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全链条相关企业。
- 核心内容:
- 基础资质合规性:企业依法取得的各项行政许可、认证(如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的持续有效性。
- 管理体系与能力: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如HACCP、ISO22000等)的运行情况及有效性;质量控制、风险防控、追溯体系建设等能力。
- 历史信用记录:企业过往在监管部门检查、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合同履约、行业自律等方面的记录。
- 社会责任履行:食品安全投入、员工培训、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公开等情况。
三、 信用认证实施流程
- 企业申请: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经认可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或行业组织提交认证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 专业评价:评价机构依据既定标准,通过文件审核、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信用等级(如AAA、AA、A、B、C等)。
- 结果公示:评价结果将在指定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行业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动态管理:信用认证结果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评价机构将定期或不进行复核,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及时调整等级。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将予以降级或撤销认证。
四、 信用担保机制
- 担保对象:获得较高信用等级(如AA级及以上)的优质食品企业。
- 担保形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行业协会等,为高信用等级企业在生产经营、供应链合作、融资贷款、投标竞标、质量保险等领域提供信用背书、增信支持或便利化措施。
- 政策激励:
- 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许可、资金扶持、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信用等级企业。
- 市场监管部门对高信用等级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提供“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
- 鼓励交易伙伴、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在合作中参考和应用信用认证结果。
五、 工作要求
- 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协同推进信用认证与担保工作的落地实施。
- 确保公正规范:信用评价机构须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标准,规范操作,确保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 强化信息共享: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行业组织、交易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
- 注重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企业对信用价值的认识,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信用建设是长远之策。望各相关企业积极响应,主动提升自身信用水平,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通知。